初探去激进化
作者简介:陈琛,中安和平国别风险研究中心安全研究员
一、研究背景及概念界定
近年来一些国家从恐怖主义发展的过程入手,以非强制手段遏制本土恐怖主义产生、发展,2003年,英国在欧洲首先尝试制定和实施“去激进化”的“预防战略”,马来西亚在“去激进化”方面形成了一套程序,并表示愿意与国际社会分享经验;法国于2016年设立“去激进化中心”。2017年7月3日印度尼西亚国家反恐局长苏哈迪表示,从叙利亚归来的印尼公民必须参加去激进化方案。2015年联合国大会期间,联合国秘书长做《防止暴力极端主义行动计划》,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对青年激进化问题也召开了专题会议,2015年“青年与网络:对抗激进化”,2016年召开了“网络与青年激进化:预防,行动和共同生活”。
目前,中国关于“去激进化”的研究和实践均处于起步阶段,本文将就“去激进化”问题进行初步探究。首先需要对本文的相关概念进行说明。
“激进化”(radicalization)指个体或群体由于各种原因产生不满或怨恨情绪,一方面拒绝所处社会的主流价值观,另一方面逐渐接受为了实现政治目标而使用暴力并最终发展为恐怖主义。
去激进化或者反激进化(counter radicalization)指超越纯粹的武力打击模式,采取积极主动的预防性行动来防止个体或群体“激进化”,并对那些已经走上极端道路的个体或群体进行改造。
基于个体或群体的不满的“激进化”会导致很多结果,接受极端思想进而发展为恐怖主义仅仅是其中的一种可能。去激进化重塑民主自由价值观,较之只是对极端分子进行监控、拘押等,可能更具长远效益。
二、激进化产生的条件和原因
关于个人是如何走向激进化,目前并没有明确定论。下面将从以下几个进行分析:
1.国家没有实现经济持续增长,政府没有为年轻人提供足够就业岗位,失业率高,贫富差距大,社会不公,政府腐败。
2.个人受到边缘化和歧视,获取公共服务和就业机会受限制。
3.在押犯罪分子受暴力极端主义团体和恐怖组织威逼利诱,在监狱中走向激进化。
4.统治、压迫、征服或外国干预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或造成的集体民怨容易让人们激进化。
5.暴力极端主义团体随意歪曲和利用宗教信仰、族裔差异和政治思想体系,人们被洗脑、误导,进而产生激进化。
三、远离极端主义可能性及原因
如何使具有极端主义思想的人摒弃激进思想并对其给予一定支持以往不乏成功案例,比如英国社会活动家,专栏作家和政治家马吉德•那瓦兹(Maajid Nawaz),曾是伊斯兰极端组织伊扎布特前成员,于2001年12月在埃及被捕,并监禁至2006年释放,其在狱期间通过阅读人权类书籍并与大赦国际互动,获得了思想上的转变,于2007年退出伊扎布特组织,开始呼吁一种世俗的伊斯兰教;还有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哈尼夫•卡迪尔(Hanif Qadir),其曾是前阿富汗塔利班战斗人员,现已是伦敦积极转变基金会的联合创始人。
人们远离极端主义根源于自身思想的变化,这种变化也可以是受外界影响。人们远离极端主义组织的原因不同,都有各自的特点。下面将从四个方面进行探讨:
1.个人对正常生活、社会交往的渴望,个人与极端组织以外人群的良性互动,甚至经济激励也有积极影响。
2.个人对极端组及思想产生失望情绪、厌倦暴力活动,激进狂热冷却。
3.在信教人数较多的国家和地区,去激进化更倾向在宗教内部自我调整,通过增强伊斯兰教派中庸温和的声音,与极端激进思想争夺阵地。
4.政府层面推进的预防干预措施,政府与宗教社群有效的合作。
四、去激进化的方法
目前,各国关于“去激进化”的方法并不统一,大都根据自身情况制定、完善相关政策,下面将结合世界各国的经验提出以下建议:
1.从“激进化”产生的原因入手,区别对待处于激进化不同发展阶段的对象,消除“激进化”产生的原因。
2.构建能够有效遏制“激进化”产生的社会环境,实施广泛的社会融合工作,为极端主义者重新融入社会,正常生活创造条件,使他们构建起新的社会认知,远离极端思想。
3.推进宽容、温和、民主的价值观,遏止激进主义思想,加强和完善社会沟通,预防个体或群体在产生不满的情绪下接受极端思想。
4.进行专题案例研究,从实证层面推动学术研究与政策事务层面的良性互动,加强“去激进化”国际合作与交流。
5.对现有的“去激进化”措施及成效进行客观分析、量化评估,厘清标准界定,归纳总结经验教训。
6.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体自觉反对激进思想、宗教极端主义,增强民众对恐怖主义“极端化”的认识。
7.极端主义的产生、发展有着复杂的国际和国内原因,肃清极端主义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去激进化必须采取务实有效的方法和措施,避免简单粗暴、形式主义。
五、去激进化面临的问题
1.目前,大多数“去激进化”政策实施时间尚短,政府客观上不方便过多地公开“去激进化”政策的具体细节,相关政策或战略的有效性很难得到客观的评估。
2.“去激进化”在理论上缺乏清晰的界定。“去激进化”、“反极端主义”等概念在理论研究中经常混用,目前关于“去激进化”到底应该包含哪些工作、目标和对象等一些关键问题仍缺乏定论。
3.实践中,在对“激进化”问题的认识以及“去激进化”具体工作的设计方面,国家之间和地区之间仍然存在很大的差异。
4.“去激进化”国际合作过于空泛。各国所面临的本土恐怖主义威胁的程度和性质不同,具体决策体制不同,具体层面的合作力度不够。